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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5月29日 星期六

2010年五月第五週

  一個好的教會需要弟兄姊妹參與。這不單談及肢體們參與事奉的問題。弟兄姊妹參與一個教會,也絕不單是說準時參與崇拜和如何建立崇拜氣氛這麼簡單。教會是一個宣教群體、傳福音的群體,這是教會存在的其中一個主要目的。這不是一個關於「人數」或「教會有多大」的問題。
  耶穌明確的要求教會中每一個信徒要建立門徒(太廿八18-20),所以建立門徒的步驟是:
  1. 讓未信的人接受耶穌作救主,得著救恩--這是傳福音;
  2. 讓信主的人在教會的團契中學習作門徒--這是深化福音。
  在傳福音方面,我們不是要傳一些「罐頭福音信息」。福音所以感動人,不單因為耶穌在歷史上為世人所做過的事;而是我們生命中對祂的經歷。福音的客觀內容很重要,但我們生命中的經歷才能讓人感到神是又真又活。這就是我們在小組中推動講見證、在崇拜中讓弟兄姊妹講見證的理由--好讓我們有更多屬於自己教會的見證,讓我們可以傳揚「我們的主」。我們深切渴望大家能分享「一人一週一見證」,豐富我們教會每一個人傳福音的資源。這是其中一種重要的教會參與。
  傳福音之所以容易,是因為我們有生活的見證。傳福音是容易的。
  其實,基督徒在生活上經歷神,以致有生活見證,全是因為他們落實行出真理的生活。所有對神的經歷都是對真理堅持的結果。見證其實鼓勵著其他還沒有經歷神的人一同堅持見證者堅持的真理,這是一種邀請,也是一種群體中彼此的守望和激勵。說實在的,有時作門徒不單只能有師徒二人,師兄弟的關係也是重要的。教會團契也是如此。在其他信徒身上發生的經歷和見證,成為我們了解神的心意、進一步活出福音的解釋和提示。
  我們會繼續鼓勵見證神,成為我們教會的氣氛,我也希望大家能在多講見證這件事情上,更多參與教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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