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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7月31日 星期五

2009年八月第一週

  最近有肢體跟隨我在主日有關禱告的教導進行禱告:「尋找,就必尋見。」--在禱告中挖得更深入。她得到的領受是:教會需要成為一個家,讓家人有歸屬感。感謝主,這也是我們牧者們的領受,也是我們一直期望帶領教會進展的方向。
  教會做了甚麼令大家看待教會為一個家呢?(或者說,教會可以做甚麼,以致令大家感到教會是一個家呢?)教會設立了小組,讓大家在那裡可以彼此相顧、激發愛心、勉勵行善。教會建立了禱告會,讓大家作為神的兒女的,可以在那裡同心求、也同心代求。教會設立了第三週六的復興聚會,讓大家可以一同經歷神的臨在,並彼此服事。今年年初,教會也邀請各位參與「一人一崗位」的服事,一方面讓大家體現「信徒皆祭司」的真理,另方面,也讓大家能在這家中彼此服事。這些活動都在說明我們很期望把教會建立成一個屬靈的家。
  但當我今早(星期五)教導兒童崇拜導師訓練時,有一個念頭閃過--我們在建立親密的關係,而不單是在進行活動。教會的活動是為了使大家建立關係的,如果大家沒有建立關係的意願,教會的活動就變成了耗費時間精力的負擔;或者我們也可能不滿意教會的「活動」和由此帶來的「負擔」而生怨言。我們絕不應只著眼於「各家自掃門前雪」的狀態,特別如果神藉啟示指示教會應更加強「家」的歸屬時,我們是否更不應「藐視先知的講論」?有時,我在台上看見一些情況,我知道聖靈會為我們擔憂的。就如當司事的肢體很有禮貌的帶領一些肢體坐在更好的崇拜位置上(對你和大家都好的位置),但卻遭到漠視;或拒絕。這不是個人自由的問題。這是在崇拜當中,大家是否願意彼此謙卑,被服事,並且藉著我們參與崇拜的態度來服事他人的問題。如果我們只考慮自己的感受,那麼一個家的氣氛將不能被建立起來。或者世界的家是這樣的,但神的家卻並不如此。
  如果今日神已經清楚指出我們的教會要建立一個更有歸屬的家,那麼我們可以做甚麼(多於教會做甚麼)呢?讓我們嘗試在我們的靈修中被聖靈引領,知所回應,以致我們能建立合祂心意的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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