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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7月17日 星期六

2010年七月第三週

早幾天與陳牧師閒談間談到肢體間配搭的問題。這不單發生在教會中,也發生在學習、工作、家庭的環境中。近十年有一個現象,因為社會經濟結構的轉型,有些家庭出現「女主外,男主內」的狀況。我想,不論女的、還是男的,在這實況下都付上了代價,作出了犧牲。目的很簡單--維持和維護他們的家庭。女的可能會受到內在和外在的壓力:「別人會不會看不起我的丈夫?」「你們的家很不"傳統"啊!」實在的工作壓力也是真實的。如果男士感到吃力,女士也一樣活在同樣的工作壓力中,特別是她成為家庭唯一的經濟支柱。男的也可能要一段很長時間來接受自己這種角色的轉變,和調整外在和內在對自己的期望。

「作活石,建靈宮」也需要這樣的覺悟。是的,在基督裡,我們沒有人是為自己而活的。保羅清楚的教導我們:「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,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。我們若活著,是為主而活;若死了,是為主而死。所以,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。」(羅十四7-8)如果我們彼此間沒有這種「為主而活」的心態,我們就不能維持和維護這靈宮的合一和安全。試想,一幢建築物如果被拆得支離破碎,它只是廢料堆!在家庭中,我們的決擇是為整體的好處而作的,那麼我們就有必然面對的苦,和得到必然的樂和獎賞。但如果我們只想著自己的樂、自己的需要、自己的喜好,那麼我們只會帶來整體的傷害。還記得幾個月前有一個媽媽為了到深圳玩樂而把兩個孩子「夾」在鐵閘和木門中間嗎?我們或會不齒她的做法,但很多時我們都是這樣對待我們的家人、工作的同伴、一同負責project的同學。

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。我們也不是為著他人而活。但當我們真的為主而活時,我們就自然的為了他人的好處而活。基督從來沒有應許我們為祂而活會沒有代價、沒有苦難;相反的,祂清楚地說過,若有人要跟從祂,就要天天背起十字架。讓我們真的為主而活。我們總有一天會死,但要確定我們是為主而死,而致我們可以因祂而復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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