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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2月19日 星期五

2010年二月第三週

上週講道

新年伊始,我們理當新年新願望。但就如鍾樹森牧師常常慨嘆,立志人多,有成就者少。那麼我們應當怎樣在新年向立祈求,立志成就願望?

從歷代志下一章1-13節,我們看到所羅門在國位堅固,建立聖殿前,他在夢中向神的祈求--這樣的祈求使他活在成功當中。他祈求的方式值得我們學習:

要明白自己崗位責任。所羅門很明白他作王就需要常作判斷,這是他所身處崗位要求的責任。所以他祈求神賜祂判斷國民的能力。(代下二10)有時我們身在崗位中,很容易會因崗位的方便而追求自己期望得到的事情。(代下二11)我們喜歡權利,卻不喜歡責任,因此我們忘記了神放我們在那崗位的旨意和願望。主禱文教導我們要求神的國降臨和祂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。這是所羅門很好的示範。也正如耶穌的教導,神早已知道我們所需要的(太六8),所以我們理應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,這些東西神就要加給我們。(太六33)果然,神因為所羅門祈求正確,就加給他沒有祈求的東西。我們在生活、工作、事奉當中處於甚麼崗位,以致我們要祈求甚麼樣的成功呢?

進深研究自己的崗位所需的恩賜,以致我們的祈求準確。這是上一點的延伸。神不單要求責任,祂的恩典是提供能能和恩賜使我們完成責任。不理解自己崗位的人,永遠不能準確祈求需用的恩賜。林前十四1要求我們要切慕屬靈的恩賜。

遇有機會,立即在崗位上實踐所需的恩賜。王上三16-28記載了所羅門得著智慧後的一次斷案。說實在的,這種程度的案件不應是所羅門作為君王所應處理的。但我看到一件事,這次判案突顯了所羅門充份應用了所得的恩賜。有時我們要尋找機會來實現我們的恩賜。這使我們變得主動、變得細心、變得精益求精。這樣的人為甚麼不會成功呢?

神的期望是我們這群人反映祂的榮耀,也得勝並且得勝有餘。新年新願望,你求得正確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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