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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5月15日 星期五

2009年五月第三週

  職場事奉是現今很多教會探討的課題,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。事實上,在我們教會的傳統中,從沒有刻意把教會中的肢體分作兩個層級:牧師們(領袖們)和平信徒們。聖經也從來沒有這樣的分別。聖經只清楚的指出「信徒皆祭司」。所以,在教會中,每一個人都應是祭司,都應該是事奉者。問題是:「我們自己事奉的崗位在那裡?」而已。
  教會並不只是一座建築物--我相信大家都已經很瞭解--我們每一個人都是教會,所以教會實在有很高的流動性。我們去到那裡,那裡就有教會:那裡有敬拜、那裡有宣道、那裡有團契、那裡有神蹟奇事……。問題是:我們是否只是理智上認知我們是教會,而實踐上卻並未流露教會的能力而已。你會怎樣要求自己、裝備自己、發掘自己的恩賜、在禱告中渴慕並求神善用你自己,這些都是作為教會所需要自我追求的。不論牧師的講道有多發人深省、教會的門徒訓練系統有甚麼改善,教會再進一步提供更多的事奉崗位,這都不能取代你自己的決定和進取。
  我願意我們的弟兄姊妹,在所到之處,他們都能帶領人敬拜、讓人聽見宣道、讓人經歷團契、讓人看到神蹟奇事,將榮耀歸與神。我願意邀請你,祈求神讓你看見你學校的需要、你工作地方的需要、人靈魂的需要。我知道有一些弟兄姊妹已經在工作的地方或學校成為一個服事者。但我渴望我們的教會不單只是有「一些」人對神順服,我們會有更多的人被神興起,成為世代的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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