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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年10月6日 星期六

2007年十月第一週

  最近很多人跟我談論合一的問題。當然,這對教會來說是頭等大事,也是理所當然的事。但是,我們與其說要促進合一,不如學效保羅的吩咐,竭力保守合一。(弗四3)

  首先,我們要重視神賜給我們的團契。弗四3告訴我們要用追求和睦的心來彼此維繫。(「用和平彼此聯絡」的原義。)既然神的愛子用重價把教會--就是你和我--買贖回來,我們就要以「重視對方」的生活方式來活在團契中。一位牧師在分享時說:「不做破壞合一的事,就是帶來合一。」這實在是智理明言。實在,有時我們在教會中某些對別人的批評、或者不實的傳言,都會讓人跌倒。又或是我們看見有些肢體對某些人有「防守性」的態度,我們也不要單看事情的表面,只要求別人放下防衛,卻容許在有意無意中侵害別人、帶來破壞的人更肆意的破壞合一。

  教會是基督的愛人、祂的新婦,我們應該以這種角度來看待教會中每一個人。就算我們對教會有任何的貢獻,也不能以此作為我們要求別人「跟我們合一」的理由。(其實就是心底裡的驕傲,要別人對自己唯命是從。)「帶來合一」這種「大有為」的精神,從來不是聖經的教導,也不是基督的樣式,卻只是人在驕傲中對自己的期望和理想。請看基督沒有以自己作為救主而成為強奪的,祂一直虛己,甚至在啟示錄第二章中,祂還是仍然在教會的門外叩門(卻不是因為祂是教會的主而破門而入!)。教會是基督所愛的,我們也應愛她、和當中每一位的肢體。唯有這樣,我們才能保守合而為一的心。

  是的,我再一次重申,「不做破壞合一的事,就是帶來合一」。讓我們重新檢視我們自己的教會生活,來竭力保守合而為一的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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